宁波限购限售政策新规!具体内容详览

  • 2025-07-07 00:20:38

为落实中央“房住不炒”政策,严打炒房、囤房不良之风,日前,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新规,明确在住房征收货币补偿安置工作中执行限购限售政策。

一、本市海曙、江北、镇海、北仑、鄞州、奉化区(以下简称“市六区”)内国有土地上住房被征收人,以及集体土地上住宅被拆迁人在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应当申请家庭住房情况核查,并提供2014年10月1日之后签订的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或2016年7月13日之后签订的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安置协议。

二、凭同一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或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安置协议,在市六区已有两次及以上购买住房网签记录,且所购房屋面积超过被征收住房面积两倍的,该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或拆迁货币补偿安置协议不得作为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的依据。

三、市六区内国有土地上住房被征收人,以及集体土地上住宅被拆迁人以无房家庭名义优先认购新建商品住房的,所购住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限售5年。

以上就是宁波限购限售政策新规的具体内容,据了解,新规已于5月20日开始实施,将有效打击炒房邪风。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请关注本站政策解读栏目。